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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遂宁市“小升规”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3年)》《遂宁市“个转企”工作 实施方案(2022—2023年)》的通知时间:2022-08-23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遂宁市“小升规”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3年)》《遂宁市“个转企”工作 实施方案(2022—2023年)》的通知 遂府办文〔2022〕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遂潼园区筹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遂宁市“小升规”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3年)》《遂宁 市“个转企”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3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3日 遂宁市“小升规”工作实施方案 (2022—2023年)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 发展决策部署,按照省政府“转企升规”工作要求,加快推动企 业入规入统,夯实工业经济发展根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 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支持优 质企业做优做大做强,增强市场竞争力,推动省委省政府、市委 市政府“小升规”工作部署向纵深推进,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 工作目标 2022年,全市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0户,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40户、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企业30户、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35户,新增房地产企业6户以上,新增入库建筑企业27户,农业产业化省级以上龙头企业保持33户以上。2023年不单独设置目标任务,按照对标赶超的工作思路,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均不低于2022年。 三、 基本原则 (一)坚持“应升尽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提前谋划,加强 摸排,全面摸清底数,实施动态管理,做到达标一户升规(入统)一户。 (二)坚持“政策引导”。 创新“小升规”支持政策,形成市 县联动的“小升规”政策引导支持机制,强化政策支撑,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和鼓励“小升规”。 (三)坚持“部门协同”。坚持部门分工协作,建立“小升规” 全流程服务机制,落实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推动“小升规”工作顺利实施。 (四)坚持“建库培育”。各级各部门依据企业动态数据,筛选建立培育企业库,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升规入统。 四、 培育对象 (一)规模以下工业企业。 (二)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企业;限额以下住宿餐饮企业。 (三)未入统建筑企业;新设立房地产企业。 (四)农业产业化省级以下龙头企业。 五、 工作安排 2022年,全市“小升规”工作全面铺开,各地细化实施方案, 梳理符合“小升规”条件的名单,建立“小升规”重点培育库, 落实工作措施,明确工作目标,宣传激励政策措施,全市完成不低于180户企业“小升规”。 2023年,完善培育库,持续开展动态培育,形成“小升规”企业培育工作长期机制,再推进不低于180户企业“小升规”。 六、 工作要求 (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由副市长许文强为召集人的遂宁 市“小升规”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机制(附件1),负责全市“小升 规”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督促考核等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全市“小升规”日常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级各部门要建立本行业“小升规”(入 规入统)工作责任机制,切实履职尽责,细化工作措施,确保目 标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抽调专人, 密切配合牵头责任部门,在牵头主管部门的统筹下,协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三)落实支持政策。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小升规”支 持政策,多渠道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宣传政策,充分调动企业升规入统的积极性,支持政策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四)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升规培育企业的 指导,为企业入规入统做好准备,同时加强对新升规入统企业的 运行监测,及时研判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 时通报本行业“小升规”进展情况。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 协调县(市、区)、市直园区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每月分析通报制 度,保证上下信息实时对称,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统计部门要加强对新升规入统企业的运行监测、统计分析、预测预警,强化风险防范。 (五)逗硬督导考核。市委绩效办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 头对“小升规”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将“小升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年终对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市直园区考核。 附件:1.遂宁市“小升规”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 遂宁市“小升规”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3. “小升规”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1 遂宁市“小升规”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许文强 副市长 副召集人:徐 勇 市政府副秘书长 江 平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成 员:市委绩效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 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 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 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 急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 据局、市税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人行市中心支行、遂宁银保 监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
附件2 遂宁市“小升规”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附件3 “小升规”目标任务分解表
备注:全市2022年已新增房地产企业6户(安居区1户、射洪市1户、遂宁经开区1户、市河东新区2户、遂宁高新区1户),预计2022年全年新增12户
遂宁市“个转企”工作实施方案 (2022—2023年)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及省委、 省政府“转企升规”工作要求,加快推动我市个体工商户转型升 级为公司制现代企业(以下称“个转企”),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 能力,促进我市民营经济转型升级,根据省政府统一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 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稳住经济增长 大盘要求,大力培育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新动能,支持市场主体拓 展生存和发展空间,做优做大做强,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民营 经济转变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 基本原则 (一)分类指导,科学推进。结合产业特点和市场主体实际 情况,分类指导、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 导和鼓励“个转企”。充分尊重个体工商户意愿,注重激发其内在动力,让转型主体多受益,不增加转型主体负担。 (二)部门协作,注重实效。坚持部门分工协作,优化审批服务,强化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建立转前、转中、转后全 流程服务机制,落实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推动“个转企”工作顺利实施。 (三)科学统筹,突出重点。各级各有关部门根据日常监管 情况,对照全市“个转企”培育名录库,优先排查属于本辖区、 本行业的个体工商户,建立任务清单,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尽快转型升级。 三、 培育对象 “个转企”扶持对象必须是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并且符合环保产业政策,相关生产经营许可证照齐全。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工业、批发和零售业、交 通运输业、仓储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及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根据营业收 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等指标,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 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划型标准及以上的个体工商户。 (二)经税务部门核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三)法律法规规定特定行业经营应具备企业组织形式,但目前登记为个体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 (四)经市场监管、税务、社保综合分析,发展形势较好的个体工商户。 (五)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六)其他有转型升级为企业意愿的个体工商户。新登记市场主体具备注册为公司制企业基本条件的,积极引导申请登记为公司制企业。 四、 工作安排 2022年,全市“个转企”工作全面铺开,各地细化实施方案, 梳理符合转型的个体工商户名单,建立“个转企”重点培育库, 落实工作措施,明确工作目标,宣传激励政策措施,全市完成不低于400户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的目标。 2023年,完善培育库,形成完善工作机制,优化“个转企” 工作做法,巩固已有成果,总结“个转企”工作经验,再推进不低于350户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 五、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副市长张智勇为召集人的遂宁 市“个转企”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机制(附件1),负责全市“个转 企”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考核等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市“个转企”日常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分别建立本辖区、本行业 “个转企”工作责任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及目标任务(附件2)进 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员。联席会议办公室对“转企标 准、转企进度、转企数量、转型后企业发展”等情况开展定期综 合分析。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跟踪关注转型后企业经营发展情况,避免出现转企后又注销申办个体工商户的情况。 (三)落实激励政策。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个转企”激 励政策措施(另行印发),广泛地向个体工商户宣传,让个体工商 户充分享受到“个转企”政策红利。鼓励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高于市级标准的激励政策措施。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创新性地开展工作,加 强“个转企”法律法规、激励政策、便民措施的宣传引导,强化 对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的宣传推广、引领示范,增强“个转企”工作主动性和企业的获得感、荣誉感、满意度。 (五)逗硬督导考核。市委绩效办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对 “个转企”工作开展督促检查,按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将“个 转企”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对成效较差的辖区和部门发 出“两书一函”,对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推进不力的辖区、部门严格扣减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分。
附件:1.遂宁市“个转企”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 遂宁市“个转企”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暨2022—2023年“个转企”目标任务
附件1 遂宁市“个转企”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张智勇 副市长 副召集人:胥晓兵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罗红光 市热线中心主任 成 员:市委绩效办、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 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 市统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税务局、 市烟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人行市中心支行、市林业局、市水 利局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 附件2 遂宁市“个转企”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暨 2022—2023年“个转企”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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