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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加快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推动建筑强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中、省加快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调整建筑业产业结构,推动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加快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推动建筑强省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建行规〔2022〕1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加快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推动建筑强市建设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八届31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
遂宁市主城区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九条措施一、延长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缴纳时限。对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未缴清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延期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延期不产生滞纳金(违约金),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延期后缴款时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新供应土地“竞拍”保证金最低比例为拍卖土地起始价的20%,首次支付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出让价款的50%且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剩余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可在成交1年内实行分期缴纳。二、降低房企重点监管资金额度。优化调整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方式。